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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探索构建“五大体系” 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2024/2/22 11:55:09

  福建省厦门市研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实施细则,细化工作要求、打通政策堵点,有力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使课程师资更有保障,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学员权益更受维护,获得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

  一、坚持高位统筹与协同配合相结合,构建纵横贯通的组织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架构。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6个区和22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构建横向到边的联防体系。各区建立以民管办—镇街—社区—网格员(校培专员)四级联动网格化监管模式,搭建直插到底的治理桥梁。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坚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定期通报、黑白名单、信息共享等五项工作制度,印发《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做好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统一审批流程、统一材料清单、统一审批文件、统一进度安排,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强化分类监管。落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调整为由相应的文旅、科技、体育行政部门行使审批和管理权限,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市级统筹,全市一盘棋系统性推进分类监管。

  二、坚持单位治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构建多元共建的治理体系

  一是落实齐抓共管。教育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兜底作用,每月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体育、文旅、科技等部门重点做好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市场监管、民政、建设、消防、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依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二是促进同心聚力。聘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组成的市级校外培训监督员,实现市级监管力量下沉。区级组建19名校外培训机构督学、290名片区校培专员、108名区社会监督员等队伍,织密校外培训监管网络。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通过全国平台、信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单位网站、公交电视媒体平台、社区网格员等渠道,发动社会多元力量宣传政策并鼓励参与监督。四是引导行业自律。构建行业自律体系,号召培训机构顺应行业发展前景,自觉遵守政策要求,共同促进校培行业规范发展。

  三、坚持源头治理与有效化险相结合,构建高效精准的防控体系

  一是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区级层面落实对重点场所、培训教材、从业人员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要求,落实收费管理及预收费监管,抓好常态管理。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动态排查机制及包保责任制,“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等关键节点加强检查监管。市级层面结合培训机构监管数据稽核、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平安消费、监管护苗、艺考机构治理、校外培训“安全守护”等专项行动,市级多部门联合开展督查行动,严查违规培训行为。二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张贴“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海报等强化政策解读与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发布启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批公告和五批240家新审批机构白名单,曝光违规案例71个,防范违规培训,维护家长合法利益。三是建立长效化险机制。依据《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事件分类分级处置办法》,形成“党委领导、单位负责、部门联动、属地主体、机构主责、学校参与”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校外培训机构涉稳事件处置体系。

  四、坚持依法行政与刚柔并济相结合,构建科学公正的执法体系

  一是注重培训提升。印制《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手册》、组织政策解读培训会、审批工作现场教学、建立市区审批部门交流平台、开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专题培训,夯实执法人员理论基础,提升执法能力。二是注重队伍建设。推动各文旅、科技、体育等部门盘活现有人员编制,配齐配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专职人员。三是注重执法衔接。做好日常管理与监管执法衔接,推进落实镇(街)涉教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明确各主管部门职能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执法”原则,探索建立审批、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机制。

  五、坚持需求导向与特色供给相结合,构建优质丰富的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整合各方社会资源。依托少年宫、学校、社区等阵地开展文体科技类项目托管、公益夏令营等,积极解决学生假期“看护难”问题。二是推动第三方机构进校园。以课后服务特色课程需求较多学校为试点,探索优质合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采购办法、费用标准、监督机制、评价方法和退出机制等,缓解教师工作量,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三是实施艺考培训专项治理。强化艺考培训审批监管、压缩机构数量、规范招生宣传,同时立足艺术教育校内主阵地,推动普通高中有特色、多样化发展,对有艺术升学需求生源的普通高中进行统筹规划布点并提供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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