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抵扣做账和会计科目处理如下:
1、取得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要认证,全额列"管理费用"科目,等抵减应交增值税后,再冲减"管理费用"科目.
2、会计科目处理:
(1)支付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抵减应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办公费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抵扣做账和会计科目处理上文小编都有详细说明,大家可以认真了解下,以便以后工作之需.
相信很多会计同行碰到无形资产的做账这块都会很头疼,今天来听听春华老牌会计讲师的分享:
⑴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其反映的内容,可以分为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⑵无形资产应建立明细科目。一般按照无形资产类别(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设置二级科目。
⑶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②处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⑷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例】甲公司2009年的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⑴2009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专利权,价值65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⑵该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进行摊销,摊销年限为10年,无残值。
⑶2009年末在对外购专利权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上已存在类似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从而对甲公司产品的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甲公司决定将该专利权予以出售。2009年12月20日甲公司将该专利权出售,价款5600万元已收存银行,营业税税率为5%,应交营业税280万元。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以万元为单位)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2009年1月1日,甲企业购入专利权的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6500
贷:银行存款6500
2009年摊销的金额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650
贷:累计摊销650
2009年出售该专利权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5600
累计摊销650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53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65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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