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决策部署,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编办、省高院等15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等方面规定的情形,以及无证无照经营、隐形变异培训进行执法,以“三四四”模式,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建立“三级监管”机制,行政执法全覆盖
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明确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校外培训执法,查处省域内跨市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二是各设区市级校外培训主管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区内校外培训执法,查处市域内跨县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三是县(市、区)级校外培训主管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校外培训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完善“四个层面”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印发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面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适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行为。三是严把处罚裁量。印发陕西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适用规定,促进同一事项同一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四是强化执法考核。加强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将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纳入机关依法行政考核。
三、探索“四个创新”模式,助力行政执法全面优化
一是探索“一件事”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综合运用“互联网+”等场景模式应用,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校外培训监管事项,实现省市县三级纵向信息贯通、横向信息共享。宝鸡市利用建立的校外培训机构网上巡查系统实现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24小时全天候无障碍监管,对13个县(区)316所校外培训机构网上巡查全覆盖。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执法。三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明确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校外培训执法结果与公共信用平台有效衔接,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协调公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记录集中核查,发现异常情况,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清退等工作。渭南市临渭区教育行政部门创新校外培训监管机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创建及监管办法,探索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创建及监管体系。指标体系涉及办学行为、收费标准、教师队伍等多个方面28项指标,制定了评分标准,并设有加分、减分项,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评定一次。四是探索全链条闭环机制。建立健全实施网格、镇街、部门分工负责、多级联动和违法违规问题发现、报告、处置全链条闭环机制,织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网,完善“线索发现、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定期回头看”常态化监管机制,重点聚焦严查重处隐形变异、无证办学等重大违规培训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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